“村级工程建设‘九条禁令’执行情况如何?”“实践中如何加强对小微工程监督管理?”近日,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市巍山镇,了解村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这一专项整治,源自一次“巡审联动”。
此前,东阳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巍山镇白坦村开展巡察期间,收到多封信访件,反映该村污水治理工程偷工减料,村干部从中收受好处。
随即,巡察组调阅了白坦村污水治理工程台账和相关财务凭证,发现该村污水治理工程分为3个施工段,合同总价为750.66万元,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结算价为1059.37万元。
“审定结算价超出了308.71万元,超出合同价40%以上,有没有虚增工程量问题?”巡察组工作人员警觉起来,并继续梳理分析台账资料。“项目招标合同、补偿协议上写明‘成品一体化化粪池、波纹管甲方(工程发包方)提供’,为什么又在支付给乙方(施工承包单位)的工程款里出现了这些材料的费用?”工作人员很快又发现了疑点。
工作人员通过对比该工程的财务凭证等资料,发现甲方既向乙方提供了工程材料,又向乙方结算了该笔材料费用,仅这一项就累计多支付196.8万元。巡察组随即找到施工承包单位,原来,该单位在结算审计时未如实向第三方审计单位说明材料甲供的情况,致重复计算。
“除了多计材料费用,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由于涉及审计专业问题,巡察组商请审计局进行协助,并组织对该村污水治理工程进行现场审计。经过现场审计,巡察组又发现了工程存在支路水泥砼路面厚度不达标、波纹管实际长度比设计少30多米等问题。然而,以上缺少的工序和工程量均未在结算时被扣除。
巡察组梳理相关问题,锁定了重点对象白坦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某某,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给东阳市纪委监委。
该市纪委监委在收到线索后启动快查快办程序,并对吴某某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吴某某利用担任白坦村污水治理工程监督小组组长、白坦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在污水治理工程中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人民币17.5万元。而吴某某也“投桃报李”,在协调工程施工建设、拨付工程进度款等方面为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帮助。最终,吴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巡察反馈后,巍山镇党委针对白坦村污水治理工程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追缴并挽回损失295万元。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东阳市对村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该市出台村级工程建设“九条禁令”等制度规范,并运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平台对村级工程进行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努力破解村级工程监督难题。
(通讯员方裕健、华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