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传阅是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渠道,是部署工作、落实任务、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的重要措施。为提高办文速度,特 制定本制度。
1.凡上级部门来文应在收文当天,使用专用登记本进行签收、编号、登记。
2.按照党群部签批意见,及时分送院领导阅示。传文要迅速,急件急送,不积压、不拖延,紧急文件限时催办完毕。
3. 院领导批阅后的文件,根据领导批示,送有关人员或科室传阅,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4.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后应在下班前返回,阅批文件一般不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
5. “秘密”级以上文件的阅读贯彻,应严格保密措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6.凡有明确规定限期办理的文件,承办人应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办理,限期完成。
7.文件传阅和承办后,按文件内容分类整理归档,应保证文件完整无损、查阅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