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党委每届任期3-5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时,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选举工作的书面请示报告。(3)起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事项。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实施选举知识的教育。(4)按照《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且的基本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选举办法。
3.严谨细致,严格按规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1)候选人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来确定(候选人的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并按规定格式书面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2)严格选举的程序。选举前清点人数,确定选举资格;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名单;公布候选人名单,井介绍候选人情况;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填写选票;投票和开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3)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4)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的书面报告;
4.选举工作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