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民群众以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高的药品,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效应,实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降低群众用药负担。通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程序,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发布。同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正式公布,遵照政策要求。我院正式启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第一批公布的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 52%,最高降幅94%,药品质量和供应得到保障;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减轻,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与此同时企业成本明显降低,多家企业取消了代理商,为了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带量采购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从药品验收合格到付款不超过30天。国家鼓励合理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带量品种已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挂网,我院严格遵照工作程序,通过先期的准备后,全面进入带量采购实施阶段。
首批涉及我院的品规共21种,包括瑞舒伐汀钙片、波立维等心脑血管疾病常用药,带量采购工作是对传统药品供应模式的历史性变革,对降低药价、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有着实实在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