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和1月16日下午,医院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及科级干部会议,进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院党委书记陆兴蓉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委委员、党群部主任杨建华作专题培训辅导。
陆兴蓉书记指出,实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陆兴蓉书记强调,要提高站位,强化意识,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重要性。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必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提升领导干部戒惧意识,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要严肃认真,严明纪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领导干部本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高度,认真对待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院党委委员、党群部主任杨建华就“两项法规”的重要精神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照新版报告表逐条逐项做了详细介绍。